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的监督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5〕131号)及《罗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定市推行“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罗府办〔2017〕39号)要求,我局于11月7日至8日对我市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开展实地核查。现将开展核查工作总结情况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落实抽查准备工作。接到上级关于开展抽查的通知后,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抽查工作,并迅速落实专人负责,11月1日印发《关于对事业单位法人开展公示信息抽查的通知》(罗机编办〔2019〕7号),要求各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要求的检查内容先行进行自查,并按照检查要求准备好有关迎检材料。
(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我局在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及时录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单,建立好执法抽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市委编办、我局现有人员情况,对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我市现有事业单位861,2018年应报送年度报告的事业单位为844个,已全部建库。11月6日,我局按照1%的抽查比例,通过“双随机”抽取单位及执法人员的形式抽取事业单位9个、执法人员4名。我局将在抽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对抽查结果进行公示。
(三)落实实地核查。我局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了检查表格,明确了检查内容、方式和整改意见,实行一张表格管检查,提高检查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核查中,严格按照程序向被抽查单位发放《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抽查通知书》,收回由事业单位盖章的回执,并如实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记录》。本次核查,事业单位各检查对象高度配合,主动联系我局了解抽查所需准备资料、文件,积极做好迎检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核查中发现的问题如下:
一是未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下称法人证书)正本、单位牌子悬挂在主要办公场所醒目位置;二是法人证书登记信息有变而未进行变更登记,如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开办资金等。三是资产不独立核算,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填写为0;四是年度报告书中业务开展情况填写过于简单,未能详细反映该单位一年内的业务开展情况。
以上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将继续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通过实地核查,进一步宣传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宣传《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让登记管理工作深入人心,进一步的促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由被动迈向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