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办理对象
事业单位
二、 办理条件
事业单位遗失或者损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三、 所需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补领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因遗失或者损毁严重无法查证证书全部内容而刊登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废的公告原件(使用“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 免费发布公告的,无需提供;损毁较轻可以查证证书全部内容的无需刊登公告);
(三)未遗失或者损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四、 窗口办理流程
申请→审查→发(缴)证→公告
五、 网上办理流程
(一)登录“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www.gdsy.gov.cn)。
(二)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三)网上审查通过后打印相关申请表格。
(四)将纸质申请材料面交或寄送登记管理机关。
(五)现场领取或收取登记管理机关寄送的新《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六、 办理时限
承诺期限: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 表格下载
九、 办理依据
(一)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411号)
(二)关于批转《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05〕15号)
(三)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和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若干意见的通知(粤机编办〔2012〕359号)
十、办理机构
罗定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地址:罗定市兴华一路33号7楼
受理咨询电话:0766—3736138
监督电话:0766—3899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