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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补(换)领业务
发布时间 : 2017-02-23 11:01
来源 : 罗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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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省各级机关、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补(换)领、撤销业务的申请和办理。

二、办事条件

(一)申请应当具备的条件:

1.经批准机构批准设立;

2.有规范的机构名称;

3.有稳定的机构地址。

(二)初领的条件:符合上述条件,且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有效。

 

办理基本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向赋码机关提出补(换)领请求。

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有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二)受理。符合形式要求的,赋码机关接收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赋码申请不属于本赋码机关管辖范围的,即时说明原因。

(三)复核。赋码机关对申请材料形式、文字再核对。

(四)发证。赋码机关为申请符合要求的机构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要求
1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 原件 下载格式文本,按说明填写。
2 损毁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相关情况说明 原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损毁的,提交证书原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遗失的,提交经负责人签字的情况说明,并加盖公章。

注:以上材料均提交一份。复印件应加盖本机构公章。

  

(二)申请材料提交

现场提交纸质材料办理。

(三)《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填写说明

1.申请日期:提交申请材料的日期。

2.机构名称:填写经批准机关批准的本机构全称。

3.机构性质:填写经批准机关批准的机构性质。

4.机构地址:填写邮政能够送达的详细地址。一个单位有多个办公地点的,填写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地址。

5.负责人:填写本机构负责人姓名。

6.批准机构、批准文号:填写批准成立文件上的机构名称及文号。

7.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按实际情况填写。

8.机构公章、负责人、日期:加盖本机构公章、签名、注明日期。

注:①表内涉及的数字栏,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②填写纸质文件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可用钢笔、签字笔(蓝黑或碳素墨水)、毛笔填写,要书写工整,字迹清楚;也可打印,打印时应保持原页面布局不变。

 

机关、群团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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