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后勤服务工作,解决校后勤人员不足的问题,按照《罗定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罗办发〔2013〕15号)的有关规定,中共罗定市委党校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
1、招聘岗位及名额: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名。
2、资格条件
⑴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工作,具有为机关后勤服务的精神。
⑵年龄18周岁至30周岁(1985年11月30日至1997年11月30日出生)。
(3)中专(中技)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招聘办法
㈠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中共罗定市委党校办公室,电话:0766-3782963。
3.报名时除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从业资格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户口所在地镇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生证明以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
4.填写《罗定市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工勤人员报名表》。
5.经资格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人员,请到中共罗定市委党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按时参加面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6.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㈡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主要事项如下:
1.面试内容。主要测试从事岗位业务工作相关知识。
2.面试形式。成立面试评委小组,面试评委小组通过差额抽签形式由7名评委组成,面试成绩须在7名评委的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名评委的评分之和除以5得出。参加面试者采取抽签形式确定顺序。每人面试时间为10分钟,面试结束即公布成绩,并将面试成绩通知单发送至本人。
3.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面试的组织。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5.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㈢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中共罗定市委党校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㈣体检和政审
1.体检对象的确定。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标准执行。
2.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程序。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人对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因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照成绩在符合条件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㈤聘用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体检、政审结果,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对象(如符合招聘条件的拟聘对象人数超过招聘名额,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拟聘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后,考生需填写《罗定市机关工勤人员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报相关部门加具意见审定。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公布方式:在中共罗定市委党校网站上公布。
三、聘用待遇
㈠聘用人员的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聘期薪酬制度,不纳入财政统发,不占用编制,由市财政局按照机关单位同类人员标准列入单位预算每月拨付到用人单位发放。
㈡聘用人员纳入中共罗定市委党校统一管理。
㈢聘用期内,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违反合同规定的须承担相应责任,合同期满,聘用合同关系随之解除,如需续聘的,要重新签订合同。
四、组织领导
在市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由中共罗定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机关后勤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咨询和投诉电话:0766-3782963(中共罗定市委党校)。
本方案由中共罗定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机关后勤人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罗定市委党校
公开招聘机关后勤服务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